遇则欢,思而泣

遇
我曾遇见一个可爱的人,在他的世界,我的存在比起我感知的自我还要强大,他说这是由于他爱上了我。而实际上,我似乎从未在乎过他的爱,这种不在乎让他的爱变成了残缺不全的意念,在我与他之间建立了一种牢不可破的联系——那就是他找到我,我遇见他。
而他总是能找到我。第一次,他在一座花园里找到我。那是早春的午后,我一个人坐在阳光洒满严冷地表的草地上,无所事事。那时候的我喜欢蚂蚁和飞鸟。我经常一个人在校园的小树林里观察蚂蚁,在我眼里,只有这些蚂蚁和我一样,无所事事地走来走往,以为自己走了很远,实在走到最后不过是回到了原点。
我没发觉他坐在我的后面,用沉静的眼神观察我。直到我发现他,他还是一直看着我。早春的微冷与阳光的热和矛盾对峙,我闻见樟树发出幽幽的清香。我甚至记住了不远处他平稳而安详的呼吸。直到很多年以后,我还记得那天的云似乎被碾碎,均匀地抹在平滑如镜的天空,无边无际的蓝色在他的眼睛里,澄澈如水。
植被的冷峻对峙着太阳,他与我沉默对峙。这个世界存在着对峙的潜规则,我喜欢对峙的感觉。由于只有对峙才发现彼此的存在,我存在并知晓我到过这个地方的一切可循的痕迹。我可以这样描叙我自己,在一个阳光洒满冰冷土壤的午后,我并不是无所事事,也不是对景物熟视无睹,我看见一个与我对峙的人,于是我记住了周边的一切。
第二次,他在一片白桦林找到我。那片靠近河流的树林,有很多飞鸟,我从来不知道它们的名字,但我总是喜欢看着它们从一棵树飞到另一棵。我不知道这样飞来飞往有什么意义,但我相信它们是自由的,那时候我渴看自由。
他依旧在我的身后,用同样的眼神看我。这一次,他的身边多了一个与他格格不进的人。那个人的眼睛里布满着斗争的***。而我喜欢这种赤******的***。与这样的眼神对峙,则需要对话。
那个周末的下午,他一直没有说话,我与他旁边的人用语言破坏着黄昏的安宁,但是我喜欢被破坏的一切,包括破坏他那沉静的眼神。
欢
他总是能找到我。直到很多年以后,我才发现在我们所有对峙的时光里,我一次也没有找过他。也许是由于他的出现总是能让我清楚地知道“我是谁”,而与另外的人相处,我总是会忘记“我是谁”。
有一次,我们坐在初夏凌晨冰冷的石阶上,进行了一次言语的对峙。不同于他用眼神、步伐、呼吸、遇见的对峙,语言的对峙只会导致人与人之间产生更远远的间隔。
“我喜欢你。这个你可以当做没闻声。”
任何青春的语言都需要时间来慢慢消化。假如我能听懂他说的“我喜欢你。这个你可以当做没闻声”,我就不理解我明明知道了,怎么可能当做没闻声呢?直到七年之后,一次我坐在公交车上阅读一位盲人歌手的书,所有的场景都吻合了逝往的某段时光,之后我就想起了这句话。原来他当时想说的是“我们不会在一起”。
“我们不会在一起”,但我们喜欢相互对峙。很希奇,我总是会记得他来找我并找到我的次数,我还能记得他来找我的时候,天空的颜色,风的方向,树木以及人群。
他在排挡里找到我,在午时三十分,我们各自吃着炒饭,用眼神对峙;
他在迎春花的树丛里找到我,在庸懒的周末下午,我们一前一后,用步伐对峙;
他在医院的长廊里找到我,在清冷的夜深人静,我们看着月光,在圣洁的光辉里对峙;
他在人群拥挤的大街上找到我,我们并肩与所有人擦肩而逝,就像流星划过黛色夜空。
我一定是欢喜的,当我一次次被他找到的时候,尽管在当时我并不在意为什么我总会被找到。
我所在的那座古老小镇,我走过并记住的地方,都是我们一起走过的地方;我所处的年纪也是未到“2”字头的花样年华,我喜欢的也是***雪月的浪漫与虚幻,只有与他一起的时候,我才清楚的了解我自己:那是一个别扭、孤独、自卑形象的女孩,她有一个寂寞的青春。而大多数时候,我以为我布满气力同时热情洋溢。
思
直到我们毕业,各奔陌生的时候,我才意识到,没有人再来找我了,以后也不会有人来找我了。
当没有人来找我的时候,我就开始回想他找我时的痕迹。可是无论我怎么想,都无迹可寻。原来找到一个人是一件比起对峙更艰辛的事情。
我想起有次我们在雨中奔跑,他用他蓝色的校服给我挡雨。我问他,你为什么在这,他什么也没说。他最大的爱好就是什么都不说。这让我的回忆变得寂寥。由于与他一起的日子,他找我,我遇见他。他想我的时间比起我遇见他的时间要久远,要漫长吧。
没有与他对峙的日子,我开始给他写信。我在一个大雪飘飞的夜晚完成了我写给他的第一封信。我折好信纸,却找不到一个像样的信封。我甚至不知道他身在何处。我走朝阳台,一边想着在过往的某次谈话里,他是否说过他家的住址,我发现没有。那时候的我,几乎对他一点好奇心都没有。
我害怕问我自己有关他的一切。由于除了与他一起对峙的时光,我对他几乎一点都不了解。于是我写了第二封信,我期看在我写到他的时候,能想起更多有关他的细节。
当我写完,我又会问我自己,你为什么要想起他?是由于再也没人像他这样找你了吗?我开始学着与自己的内心对峙,我把写好的信埋在雪地里,每隔一棵香樟树就放一封,在过往52次他找寻我的日子里,我没有想念他,或者带着欢喜的心情往找他。而当他离开并且永不再来,我居然开始想念有关他的一切。
我天天都给他写信,并且等着他来找我,然后他说:“嗨,实在这些年我也一直在给你写信。”
我从未想过在某个陌生的城市偶遇他。我不相信偶遇。我要有目的的往找寻他,固然我不知道我找到他之后,会改变什么?也许什么都不能改变,只能让他了解当他转身离往的时候,我曾试着找寻。
一个人找寻另一人是这世间上最美丽的事情。每一次当我经过无人的街道,我想象着他走过这些路找到我。我给他读我写给他的信,然后他用他那沉静的眼神质问我:“为什么你写的每一封信内容都一样呢,你为什么要找到我?”我会什么都不说,像他当年那样,最好什么都不说。
泣
我们经常会忘记爱一个人的细节,却难以忘怀被爱的一切。
长大后,最大的悲伤不仅是没人找你,甚至是没有人关注你。你要忍受被人群沉没的孤独,还要忍受似是而非的日子。直到如今,我们分开七年之后,我才明白那段我们相互对峙的时光是多么的美好。他来找我,在四月的晴天,我们走在油菜花地的田埂上,等着太阳从西边落下。我们总是有时间看一朵花开,有时间往找到一个人,似乎我们生命的所有时间都可以拿来往找到一个人。
我在深夜里读着《小王子》,读到那只狐狸对小王子说,请你驯服我吧,这样对于你来说,我就是这世界上唯一的狐狸了。这时小王子才忽然想到,他曾被一朵玫瑰花给驯服了。
读完这一段的时候,我开始给他写最后一封信。信里只有一行字:我想我是被你驯服了,一个人被另外一个人驯服,则需要冒流泪的危险。
我把所有的信都收躲了起来,放在老家的柜子里。我一年回一次老家。每次回往我都把自己锁在房间里,读着那些我写给他的信。一边笑着,一边流泪。
我曾想过当他结婚的时候,我把这些信当做礼物送给他。然后他说:“实在这些年,我都快忘了当初我们在一起的时间里,我是怎样找到你的。”然后我递上我的信,自以为是地说,没关系,我记得就行了。
我的信终究没有寄出往,也没有当做礼物送给他。那些信渐渐成为青春时我存在过的唯一证据,由于有关他的一切驯服了我的青春时光。



